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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医院关于2019年4月大学生医保门诊费用报销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5926) 发布时间:2019/04/10

各学院、各位同学:

您们好!现将2018-2019学年4月底常规报帐时间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1.2018年91日以来因医保未开通期间在四川大学校医院就诊的门诊费用(医保开通以后就诊费用因缴费时已经享受医保打折不再二次报销!)。

2.2018年91日至今,通过校医院转诊的本市其他7家医院的门诊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的费用纳入报销(:一次转诊只限一次外出就诊)

3.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疾病、狂犬报销不在此次报销范围内。

二、报账时同学须准备的资料:

1.全额垫付的校医院门诊费用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门诊发票等。

2.校外转诊需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转诊单、门诊发票、门诊病历、门诊处方、检查报告单、治疗项目清单、药品销售清单等。(资料需要留底的请自行复印,我们要收取原件医保局备案,请务必将需报销的每张发票与相对应的检查报告单、治疗项目清单、门诊病历、药品销售清单、处方对应整理,以免影响报销进度)。

3.意外伤害的同学需同时开具外伤证明书,格式自拟,请据实描写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有无第三责任人;证明人签字,本人所在学院盖章(圆形公章,非值班章)。

以上报销资料报销时请务必携带齐全,若有缺失将影响此次报销。

三、报账时间地点:

(一)望江校区2019430日(周二)14:3017:30地点:望江医院三楼二会议室。

(二)江安校区2019425日(周四)123015:30地点:江安医院二楼。

(二)华西校区2019426日(周五)8:1011:30地点:华西保健医院二楼院办。

 三校区费用可交叉报销,请同学们妥善安排时间。请学院老师、同学们互相转告,谢谢!

 

四川大学校医院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19.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