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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资助情况梳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学生资助中心 浏览次数:(15628) 发布时间:2022/02/24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精准资助,深入推进资助育人,持续加强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根据教育部2022年学生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在此前工作基础上对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资助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梳理,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和规范困难认定工作

(一)总体要求:

1.请各学院采用数据分析、个别访谈、宿舍走访、联系家长、隐性摸排等方式,深入、直观地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对上学期困难认定结果进行复核和调整,做好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动态更新,进一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精准性。

2.把易返贫和易致贫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孤儿、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烈士子女等作为“困中之困”,确保困难学生都参与认定,实现应助尽助。

3.按照《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19年修订)》川大学[2019]7号要求的认定程序进行复核和梳理。

(二)调整方式:

1新认定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进入学工一体化平台填写相关信息——从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本人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在纸质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上手写个人承诺并签字——将表格拍照上传至系统存档。

学生申请时间:32日晚22点之前。

2)民主评议辅导员初审并组织民主评议,进行认定等级审核推荐。

辅导员初审(资料完善审核)时间:32日晚22点之前。

辅导员复审(民主评议后等级审核推荐)时间:34日至38日。

3)学院审核:学院审核推荐并线上提交至学校。

学院审核并提交时间:39日至311日。

4)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并确定最终认定等级。

学校审核确定时间:312日至315日。

2线上困难认定中常见问题提醒

1)学生只保存了草稿,未提交;

2)未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照片;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中缺个人承诺或签名;

4)信息填写遗漏或错误,导致系统无法准确赋分。

请辅导员在审核时务必注意并及时通知学生修改完善。

3.调整认定等级

需由学院报送《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新增材料,由学生处审核后统一进行修改。

请各学院于315日下午4点之前《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及相关新增材料交至文华活动中心302室,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xgb-zzzx@scu.edu.cn

二、排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求和问题

(一)请各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细致摸排,及时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存在的新变化、新问题、新需求,精准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就业、经济、心理、人际关系、能力等问题相对较突出的具体困难,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并上报《四川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排查情况一览表》(附件2),积极开展一对一的关心帮扶工作,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二)请各学院于315日下午4点之前将《四川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排查情况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xgb-zzzx@scu.edu.cn

 

请各学院以此为契机,认真梳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确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准。在保障学生基本生活、学习需求的同时,加大对受助学生身心发展、道德品质培养、学业帮扶、就业指导等方面的关怀和帮助,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联系人:卓玛   帕哈尔定

联系电话:85416091   85460908

邮箱地址:xgb-zzzx@scu.edu.cn

 

四川大学学生处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1.《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

2.《四川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排查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