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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0月已参保老生门诊全额垫付费用常规报销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7155) 发布时间:2021/10/18

各学院、各位同学:您们好!现就20211-10月报销具体要求通知如下:注:2021级新生待医保开通后,校医院将进行补报销,请密切关注四川大学校医院网站通知。

一、报销范围:

1. 2021年11日至今因停电、网络故障、医保断网、因社保卡尚在办理中等原因在四川大学校医院全额垫付的门诊费(含发热留观门诊费用)。

2. 2021年11日至今通过校医院转诊的本市其他7家医院的门诊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的费用纳入报销。

3. 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疾病、狂犬报销不在此报销。

二、报销时间及地点:

1)望江校区20211026日(周二)17:30-20:30;地点:望江医院一楼挂号大厅。

2)江安校区20211027日(周三)17:00-20:00;地点:江安医院二楼大厅。

3)华西校区20211028日(周四)17:30-20:30;地点:华西保健医院一楼挂号大厅。

三、报销要求:

1.普通门诊费用

1)校医院门诊费用,携带:

本人社保卡(还没有社保卡的同学请尽快按通知http://xyy.scu.edu.cn/info/1093/1723.htm5条本人凭身份证在即时制卡银行网点办理,一般能立等办卡并请牢记交易密码:123456(已修改密码的除外),否则将不能进行报销。

本人身份证;

门诊发票原件;

本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注:请用建设银行卡)

2)经校医院外转门诊费用,请携带:

转诊单(当次转诊只限当次外出就诊)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注:请用建设银行卡)

门诊发票(原件,如需留存请提前复印保留,以下同);

门诊费用清单(原件);

门诊药品销售清单(原件);

检查报告单(原件);

化验报告单(原件);

门诊病历(原件)及门诊处方(原件)(请同学们提前前往就诊医院准备齐全您的发票细目中每一个治疗、检验、药品及诊疗项目的医保项目编码(详见附页),请务必将需报销的每张发票与相对应的门诊费用清单、门诊药品销售清单、检查报告单、化验报告单、处方等对应整理,避免因报销资料或医保项目编码不全导致不能报销。)

2.外伤门诊费用:同学需开具《外伤证明书》,格式自拟,请据实描写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注明有无第三方责任人,证明人签字,本人所在学院盖章(圆形公章)。除外伤证明外,校医院的外伤门诊垫付费用报销参阅前面“三、报销要求:第1.1)条”即可;经校医院外转的外伤门诊费用报销参阅前面“三、报销要求:第1.2)条”并按时间节点交望江医院医保办。(请外伤同学在报销前即时出示《外伤证明书》,否则一切报销责任自负。)

四、注意事项:

1.发票原件是报销的基本凭证,若遗失将不能报销。校外转诊报销资料准备及报销流程较繁琐且很多项目有报销限制,没有医保目录编码的报销困难,在此提前说明。

2.为保障同学们都能及时报销,我们尽量安排课余时间报销,若同学们时间确有冲突,可委托同学代报(委托书格式自拟,本人签字)。

3.望江、华西、江安校区可交叉报销费用,请同学们带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此次报销金额以银行打款形式发放,请大家准备本人银行卡(建设银行卡)一张及复印件登记备案。

5.根据医保局文件通知,自每年11日医保开通始,除医保断网外,校医院产生的所有就医费用均需刷社保卡实时联网结算,过后不允许补刷卡结算报销,请大家每次就医时携带社保卡联网结算。

四川大学校医院

2021.10.18

附件:

收费明晰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