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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12899) 发布时间:2022/10/11


各学院、各中心所: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38号)】要求,我校将开展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及发放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23届毕业生中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符合以下六类学生之一(本、硕、博全日制学生,不含自考、定向和成人教育类学生),均可申请。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三)残疾毕业生;

(四)本人为特困救助供养的毕业生;

(五)脱贫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六)本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每位毕业生只能获得一次(本科毕业时若已获得该项资助,研究生毕业时不再重复获得),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重复获得。

、补贴申请流程

(一)线上平台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在学工一体化平台中求职创业补贴板块提出申请,过程中需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图片提交

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材料。

2.其他材料提交

1)院校协助提供(信息来源: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学校学工部、研工部分别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批量导出符合申报条件的本、研学生名单,提供给学院。在系统导出名单中的同学(学校将通过微服务推送通知),不需要学生本人提供证明材料,可勾选院校协助提供”,由学校统一出具证明。

2)自主提供 (户籍地或生源地主管部门出具)

不在系统导出名单中的同学,请勾选自主提供”,由学生本人按照附件(附件1.自主提供申请类型所需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自行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

纸质材料提交

学生需准备以下纸质材料并及时提交给学院:

1.学工一体化平台中导出成都市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纸上);

3、勾选“自主提供”的学生需提供相应申请类型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请各学院收齐符合条件的所有本科、研究生学生纸质材料,并于10月20日下午4点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

其他说明

 1.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申请,因学籍异动等原因提前或延后毕业、硕转博不毕业的学生(即不属于2023届毕业生),不符合申请条件。

2.曾获得过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学生,不再重复申请(上传成都市申报系统时将会筛查审核)。

3.申报学生在毕业年度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记录的,不得申报此项补贴。

请学院广泛宣传,让学生及时获取信息,根据系统导出名单精准提醒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获得求职创业补贴。

 

联系人:王丽梅    

联系电话:85401216   

联系邮箱:xgb-zzzx@scu.edu.cn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室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江安校区游泳池看台旁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四川大学学生处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