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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黄乾亨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12476) 发布时间:2021/11/18

各相关学院:

为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黄乾亨基金会在我校设立“黄乾亨奖助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设奖单位的要求,该项目评选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名额及标准

奖学金:本科生12人,每人奖励4000元,一次性支付。

助学金:本科生36名,每人资助2000元,一次性支付。

二、奖励对象与评选条件

奖项名称

评选条件

评选范围

备注

黄乾亨奖学金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没有纪律处分;
3)学习勤奋努力;
4)成绩优良。

经济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空天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药学院、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

原则上,各相关学院推荐1名奖学金候选学生

黄乾亨助学金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没有纪律处分;

3)学习勤奋努力;
4)家庭经济困难,须经困难认定;
5)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全校

在校本科生

原则上,各学院推荐1名助学金候选学生











三、评选程序

1、申请

1)由学生工作部发放评选通知,各院系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2)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进入学工一体化平台“奖优申请-社会奖助学金-当前批次名称”当中选择“2020--2021年黄乾亨奖学金/助学金”板块进行申请。

2、推荐和审定

1)学院组织班级民主评议,要求在评议、总结的基础上,每个学生在德育方面都要接受班级的群众评估,作为组织鉴定和评选的重要根据。

2)经过班级民主评议,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核定的名额择优选出该学院助学金的推荐人选。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内进行审核,并点击“提交学校”上报推荐的学生。

3)学生处复核,汇总侯选学生材料,确定助学金初选学生名单。

4)学生处网站对初选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确定获奖学生。

三、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将推荐学生《四川大学黄乾亨奖助学金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于1125日(周四)16:00前交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望江文华活动中心302室)。

联系人:迪丽达尔

  话:028-85460908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21年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