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26344) 发布时间:2019/11/26

各学院、各中心所: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9151号】要求,我校近期开展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六类学生之一(全日制学生,不含自考和成人教育类学生),均可申请。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指父//祖父母/外祖父母残疾);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四)残疾毕业生;

(五)本人为特困救助供养的毕业生;

(六)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和校园地)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200/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得重复享受。

三、材料提交

(一)《成都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生证复印件

(四)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复印件。

如低保证无学生本人名字,请同时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或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以证明本人与低保享受人为家庭成员。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残疾证复印件

如系直系亲属残疾,还需提供户口本或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家庭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

(七)特困救助供养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在学工一体化平台上上传电子版附件,除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需提交纸质版以外,其他证明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

四、补贴申请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2020届毕业生自愿在学工一体化平台上提出申请,根据申请补贴类别上传相应材料的电子版。线上申请流程为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提交等,学院审核结束后请务必要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内进行提交。

(二)学院材料报送要求

1、学生在平台内申请并导出《成都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贴好一寸免冠照片并签字后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一并提交至学院。

2、请各学院汇总学生相关材料,并于125日下午4点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

五、关于2020届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和校园地)毕业生数据提供及其他相关事项

为方便学院开展相关工作,资助中心筛选出各学院2020届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和校园地)毕业生数据,并以电子版形式返给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老师,请各学院按名单通知学生在学工一体化提出申请。同时,请学院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于名单中因学籍异动等原因提前或延后毕业的学生(即不属于2020届毕业生),不符合条件,不需提出申请。

(二)名单中可能有个别学生已转专业,但名单显示还在原学院的,请学院在备注栏中注明并及时反馈资助中心。

(三)如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但不在名单中的,请学院通知学生提出申请。

请学院广为宣传,让学生及时获取信息,提醒学生准备相关材料及时申请,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联系人:帕哈尔定

联系电话:85460908

联系邮箱:xgb-zzzx@scu.edu.cn

 

           四川大学学生处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