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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四川大学·五粮春思政教师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2064) 发布时间:2019/11/28

各学院、中心(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广大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人才培养。根据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要求,学校启动2019“四川大学·五粮春思政教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推荐名额

评选对象为长期在我校学生工作系统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原则上在上一年度不在岗者不参评;标兵奖原则上要求在学生工作岗位上工作满四年;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评。

评选办法的要求,单位推荐候选人数按在岗专职思政教师实际人数的20%的比例(按照四舍五入原则)计算,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标兵奖10名,每人奖金1万元;模范奖10名,每人奖金6千元;优秀奖10名,每人奖金4千元。

三、评选办法

详见《“四川大学·五粮春思政教师奖”实施细则(附件1)。各单位务必按照评选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推荐合适人选,优先推荐在学生出国研学、学生升学率、创新创业、应急处突、学风建设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专职辅导员。

四、材料提交要求

各单位务必在2019年12月5日前完成推荐、公示工作,并将推荐表(附件2)、个人支撑材料、公示材料经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学工部综合科(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gb@scu.edu.cn。逾期未交的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联系人:李佳鞠

 电话:85416091


          附件1:“四川大学·五粮春思政教师奖”实施细则

          附件2:“四川大学·五粮春思政教师奖”推荐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

201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