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军事教研室),下设学生工作部(处)江安校区管理办公室(副处级),是学校党委和行政负责全校全日制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及服务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织开展学生工作队伍建设
1.负责制订学生工作队伍的总体发展规划、日常工作规范及管理制度。
2.协同院党委(总支)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工作干部的选留。
3.负责组织学生工作队伍的培训和学习交流。
4.负责组织学生工作队伍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工作。
5.指导、协调、督查、考核各院(系)以及学生工作队伍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6.协同院(系)党政及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政工干部的职称晋级、学位攻读等考核推荐工作。
二、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 负责本科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开展。
2. 负责组织实施全校本科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
3. 负责学生思想状态调研工作。
4.配合宣传部,开展学生工作对外宣传。
5.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学生党建工作。
三、负责学生素质教育及发展辅导工作
1. 负责学生成长状况相关信息调研。
2. 负责学生实践交流活动的组织管理。
3. 负责学生学术交流活动和学术讲座的组织开展。
4.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学生国际交流活动。
5.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
6.负责学生发展辅导的团队建设。
7.负责学生素质教育活动阵地建设。
四、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1.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学生管理条例,报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2. 加强全校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及日常管理,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意外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3. 负责学生违纪调查处理工作。
4. 与相关部门和学院积极配合,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5. 负责学生工作基本信息数据更新。
五、负责学生的奖励和资助工作
1. 负责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干部、学校学年奖学金等评优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2. 负责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代偿等奖励资助工作。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贷后管理工作。
3. 负责社会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各种困难补助及经费的评审、发放和管理工作。
4. 负责联络相关公益基金会及社会爱心人士,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拓展学生资助渠道。
5. 负责全校本科生的学费免、减、缓交办理工作。
6. 负责学生医疗保险相关工作。
7. 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及临时困难补助的发放管理工作。
8. 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益社团的管理工作。
六、学生军训、军事理论教学及人防工作
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国防教育、军事理论学教学工作。
2. 负责制定军训计划,组织实施军训和落实后勤保障工作。
3. 负责预备役的登记统计和征兵相关工作。
4. 负责拥军优属以及军民共建工作。
5. 负责校内人防警报设施的维护、鸣放工作。
七、积极开展学生艺术教育
1. 普及艺术教育,为全校学生开设艺术公选课和文化素质公选课。
2. 负责指导学生艺术团队工作,丰富和发展学生第二课堂。
3. 协同相关部门及学院组织开展校内外大型演出、比赛等文艺活动。
八、做好江安校区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多校区学生工作的运行协调
九、做好吴玉章学院学生工作
十、做好国防生选拔培养、教育管理有关工作
十一、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做好部门自身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