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8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批复结果的通知
各位基层就业同学:
由同学们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学校初审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终审核,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复通知,我校2018年毕业生第二批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申请学费补偿的共240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共44人)中符合学费补偿177人、不批准61人,待定2人,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31人,不批准13人。现将批复结果名单及批复意见(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24日-5月29日。申请同学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咨询四川大学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学校将于公示结束后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批复结果和拨款安排补偿代偿款的发放工作。
联系人:刘程老师
联系电话:028-85401216
学生处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