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四川大学—江苏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助学金”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四川大学的教育事业,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投身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卓越工程师和优秀人才,江苏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特捐资在我校设立“四川大学—江苏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助学金”。为做好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评选范围
四川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奖助学金资助名额及额度
本奖助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行良好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科技创新竞赛及活动中获奖的团队,请项目团队推荐1名参评人员)。具体设置如下:
奖学金:奖励10名同学,每名同学奖励5000元;
助学金:资助10名同学,每名同学资助5000元。
三、奖助学金评选条件及原则
奖学金申请者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身心健康;
3. 学习刻苦,本学年各门课程成绩优秀,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竞赛及活动中获奖的同学优先考虑。
助学金申请者基本条件:
1. 家境贫寒,生活简朴;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3.学习勤奋,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身心健康;
4、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竞赛及活动中获奖的同学优先考虑。
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
2.甲方委托四川大学学工部负责评审、发放和监督等各项事宜;
3.评选中要注重学生在校期间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成果。
奖助学金重点支持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和项目(附件4),对有突破性的成果和项目予以优先资助,所有奖励获得时间应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四、申请与评选
评选办法及发放流程:
1.学院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由所在学院进行初评,评定后推荐1名学生参加奖学金评选,1名学生参加助学金评选。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学生申请材料报送至学工部。
2.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和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层面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学生进行综合评审,评选结果报捐赠方进行核定,捐赠方对评选结果无异议后,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人员名单。
3.捐赠方派代表到校参加颁奖活动。
各学院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确保评审过程的规范、公正、公开,评选出一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起到良好的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动我校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推动我校创新创业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
五、资料报送
1、材料内容
(1)《四川大学—江苏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不得改变表格样式,同时发电子版);
(2)《四川大学—江苏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发电子版)。
2、报送要求
请相关单位于11月10日前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发展辅导中心(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xgb-fzzx@scu.edu.cn。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杨琴
联系电话:028-85460907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