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度“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思政教师专项)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4936) 发布时间:2021/12/13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鼓励我校辅导员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发展开展研究,推动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升思政工作者的科研能力和业务素质,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科学化水平,学校启动2021年度“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思政教师专项)(简称“思政专项”,下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本“思政专项”须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沿,立足于解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急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体现思想性、理论性、实效性和实践性,突出科学性、规律性、针对性、有效性。申报课题可根据《2021年度“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思政教师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忌空泛。

2.本“思政专项”申请者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

(2)应当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尚未取得高级职称;

(3)目前在岗的专职思政教师;

(4)未独立主持过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科研项目;

(5)未承担过“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启动基金”项目资助。

3.申请者请认真填写《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2,其中一份为原件)和《申报书简表》一份(见附件3)。各学院汇总后择优推荐,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报送学工部教育科。电子版同时发邮箱xgb-jyk@scu.edu.cn。申报截止日期:20211224日。

4.“思政专项”立项之后,申请者满足以下结项要求中的任何一项方可结项:

(1)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相关学术著作1部,且须在论文或著作显要位置注明受到“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项目编号)资助”字样;

(2)以负责人身份申请到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纵向项目一项;

(3)以第一署名人提供的调研咨询报告被厅级及以上部门采纳,并有正式采纳证明。

5.材料报送地址:学工部教育科(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1办公室),联系电话8540121413018270293



2021年1210

四川大学社科处、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