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木兰成长计划”奥的斯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6487) 发布时间:2021/09/23

各相关学院:

为鼓励高等院校在校经济困难女大学生自强不息,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帮助她们顺利完成学业,为更好的融入社会、创业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联合奥的斯公司设立“木兰成长计划-奥的斯奖学金”。根据协议要求以及学校奖助学金评选相关规定,现将“木兰成长计划”奥的斯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资助名额及标准

奖励名额: 30名。

奖励标准:资助标准为3000/人,一次性支付。

二、奖励资助对象

正式注册报到的本科2021级女大学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建筑与环境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学院、水利水电学院、物理学院各推荐2名。

三、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纪,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2、成绩优秀、在校学习生活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回馈社会的女大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好学的女大学生。

四、评选程序

1、申请

1)由学生工作部发放评选通知,各院系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2)申请学生进入学工一体化平台“奖优申请-社会奖学金-当前批次名称” 中选择“2021-2022学年“木兰成长计划”奥的斯奖学金板块进行申请。按照相关的要求在不同的申请部分拍照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法提交。

2、推荐和审定

1)学院组织班级民主评议,要求在评议、总结的基础上,每个学生均需在德育方面接受班级的群众评估,作为组织鉴定和评选的重要根据。

2)经过班级民主评议,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学生处核定的名额择优选出该学院奖学金的推荐人选。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内进行审核,并点击“提交学校”上报推荐的学生。请相关学院务必按照推荐条件及名额进行报送。

3)学生处复核,汇总各项奖学金学生材料。

4)学生处召集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获奖学生。

5)在学生处网站上公示三天,无异议,最终确定获奖学生。

三、报送材料

1、推荐学生在学工一体化平台中填写完相关信息,辅导员审核通过后,可由学院审核后在“奖优申请-查询及打印”板块里面查询学生信息并导出自动生成的《四川大学“木兰成长计划”奥的斯奖学金/申请表》直接打印,加盖公章后报送,于92716点前交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望江文华活动中心302室)。

2、学生填写申请信息时需上传相应附件之后才能提交。请同学们务必在平台中拍照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学院评审小组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把好推荐学生的初审关,特别是可连续资助的奖项,务必审查好家庭困难状况的真实性,同时注重学生品行和学业的考察。助学金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承诺在获奖后参加相应的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社会奖助学金是社会爱心人士,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事业单位为帮助、支持我校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成才而成立的,是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三观”,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全面成才,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形成的重要的奖励机制和资助机制。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各项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迪丽达尔

电话: 028-85401281

邮箱地址:xgb-zzzx@scu.edu.cn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办公室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21年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