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2018级“阳光资助宣传员”的通知
各学院:
近年来,国家加大财政投入,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不断丰富。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落实精准资助要求,提升我校资助育人水平,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顺利成长成才,学工部在各学院设立了“阳光资助宣传员”岗位,并纳入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进行管理。现将招募2018级“阳光资助宣传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本次招募对象为本学年经我校认定的2018级全日制家庭经济特困的本科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无违纪处分记录;
2.热爱学校,热心公益,吃苦耐劳;
3.品学兼优,待事认真踏实。
二、名额
原则上2人/年级/学院
三、酬金标准
原则上300元/人/月,视学生工作及表现情况酌情增减。
四、岗位职责
1.协助学工部资助中心及学院发布资助相关通知,协助开展资助政策宣讲、各类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等相关工作;
2.协助学工部资助中心及学院开展资助相关问卷调查及调研等工作;
3.协助学工部资助中心及学院完成困难认定工作;
4.深入学生群体,关注关心身边同学,了解同学们近期状况,及时发现同学们临时困难情况,给予帮助,并向辅导员、资助中心老师反映;
5.积极筹备参与学工部资助中心大型特色活动,如学校迎新·绿色通道、助爱回家、宣传大使寒假资助宣传、三八妇女节、微爱·阳光行等活动开展工作。
6.协助完成其他资助相关工作。
五、招募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我校在校学生,由个人申报,需提交个人申请书、《四川大学阳光资助宣传员报名表》(见附件1)。
2.辅导员初审推荐。辅导员对符合申报资格的申报人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拟推荐人选。
3.学院审核上报。学院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并提出上报人员名单。
4.学工部资助中心选拔录用。学工部资助中心对学院上报的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该岗位实行学年考核制,由学工部资助中心负责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继续担任阳光资助学生宣传员。
五、工作要求
1.“阳光资助宣传员”岗位的设立是深化资助育人功能,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参与。
2.请各学院对报名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并于10月17下午3:00前将推荐学生的《四川大学阳光资助宣传员报名表》报送至学工部资助中心,同时将《四川大学阳光资助宣传员信息汇总表》发至阳光资助宣传员邮箱(scdxyg@163.com)。
附件1:《四川大学阳光资助宣传员报名表》
附件2:《四川大学阳光资助宣传员信息汇总表》
联系人:迪丽达尔
联系电话:85460908
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室资助中心办公室
江安校区游泳池看台旁资助中心办公室
四川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O一八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