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2019年寒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各学院、各同学:
为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学校拟在“阳光资助宣传员”常态化宣传资助政策和展现资助效果基础上,聘请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现任的“阳光资助宣传员”为“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阳光资助宣传员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无违纪处分记录;
2、热爱学校,热心公益,吃苦耐劳;
3、了解国家及学校资助政策。
三、活动开展形式:
学校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按照学生家庭所在地组建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团队,可通过以下形式开展活动: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宣讲团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四、相关材料提交
1、报名表提交时间:请有意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同学于12月25日下午4点前将电子版《2019年四川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发送至学工部资助中心邮箱(文件命名为:宣传大使-学院-姓名-联系电话);
2、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经学校统一培训合格后,正式聘为“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3、受聘同学在此次寒假期间至少通过一种方式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并形成图文并茂总结报告,活动一结束即发送至学工部资助中心邮箱xgb-zzzx@scu.edu.cn,最迟不超过2月15日下午4点。(总结材料命名方式:宣传大使总结-学院-姓名-联系电话)
五、其他事项
1、学校拟于1月10日晚上7点在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二楼报告厅开展此次活动的启动及培训会议,请同学们准时参加;
2、学校为聘用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颁发聘书;
3、学校拟于3月份开展活动评比总结工作,评选出优秀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并予以表彰奖励。
受助国奖学生是优秀学生的代表,在学生中更有感召力,更具示范性,阳光资助宣传员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对资助工作有深厚感情,他们都是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重要力量,请各学院广为宣传,组织学生积极报名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开展资助政策宣讲,常发声、发好声,充分发挥其政策传播和励志引领作用。
附:《2019年四川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
联 系 人:蒋永
联系电话:85416091
联系邮箱:xgb-zzzx@scu.edu.cn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室
江安校区16舍对面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四川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