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长江电力奖(助)学金”评选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支持四川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奖励和资助在校优秀学生奋发学习,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捐资设立四川大学“长江电力奖学金”和“长江电力助学金”。根据协议要求以及学校奖助学金评选相关规定,现将“长江电力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名额及标准
1. 长江电力奖学金:全日制本科生50人,每人奖励5000元;全日制研究生11人,每人奖励7500元。
2. 长江电力助学金:全日制本科新生15人,每人资助4500元。
二、奖励对象与推荐名额
根据捐赠方的意愿,本年度将在电气工程学院、水利水电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建筑与环境学院、外国语学院的本科生及研究生中开展评选工作,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三、评选条件
(一)总体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3. 诚实守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二)长江电力奖学金在总体条件外,还需满足:
1. 必须为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博士生、硕士生),不含在职、委培、定向等;
2. 在校期间学习努力,勤于钻研,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年级前30%;
3. 勤俭节约,乐于助人,有很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三)长江电力助学金在总体条件外,还需满足:
1. 入学成绩优异,进校后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
2. 家庭经济困难;
3. 居住在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型水电站(三峡、葛洲坝、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等)所在库区的本科新生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申请
申请学生进入学工一体化平台“奖优申请-社会奖学金-当前批次名称” 中选择“2021-2022学年长江电力奖学金”板块进行申请,在“奖优申请-社会助学金-当前批次名称”中选择“2021-2022学年长江电力助学金”板块进行申请。
2. 申请材料提交
请按照相关的要求清晰拍照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成绩证明需上传教务处网站下载的成绩单),否则无法提交。申请学生成绩及所取得的各项荣誉均应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获得。
(二)推荐和审定
1. 学院按照以上评选条件及程序,进行初评,公示无异议后,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内进行审核,点击“提交学校”上报推荐的学生,并报送纸质材料至学生处。
注:应捐赠方要求,需提交学院评审现场的照片资料。
2. 学生处组织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获奖、受助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报设奖单位进行最终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受助学生。
五、报送材料
推荐学生须在学工一体化平台中填写完整相关信息,辅导员审核通过后,可在学院审核后的“奖优申请-查询及打印”板块里面查询学生信息,导出并打印自动生成的《四川大学长江电力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签字、盖公章后,于12月20日16点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望江文华活动中心302室)。并附学院的评审照片资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xgb-zzzx@scu.edu.cn。
联系人: 努尔古丽
联系电话:028-85468661
邮箱地址:xgb-zzzx@scu.edu.cn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办公室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