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7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批复结果的通知
各位基层就业同学:
由同学们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学校初审并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终审核,批复我校报送的2017年毕业生第二批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230份名单及申请材料中符合学费补偿121人、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18人,不批准91人。现将批复结果名单及批复意见(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14日-9月18日。申请同学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咨询四川大学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学校将于公示结束后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批复结果和拨款安排第一次补偿代偿款的发放工作。
联系人:刘程老师
联系电话:028-85401216
四川大学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