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学生中深入开展 “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 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永远铭记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作出巨大贡献和牺牲的英雄烈士,努力营造传承英烈精神、奋进新时代的良好氛围,学校拟在清明期间广泛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为主题,以缅怀英烈、传承英烈精神为重点,广泛宣传党和国家、青年学子对英烈精神的崇尚、守望和传承,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组织纪念褒扬英烈活动。清明节前夕,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校外红色教育基地和校内红色教育资源(四川大学校友江竹筠烈士纪念展、川大67名英烈事迹展、四川大学革命烈士纪念碑、四川大学英烈碑、毛英才烈士像等),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公祭烈士活动,瞻仰革命纪念碑和烈士像,深切缅怀烈士的不朽功绩,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学院要深入开展英烈故事讲述、革命传统教育讲座、英烈家书(遗作)诵读、前往革命遗址及红色阵地参观瞻仰等活动,引导学生了解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共产党历史,感受革命英烈的丰功伟绩。
(二)大力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工作。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以及有关烈士褒扬工作的政策法规。通过开展网上征文活动、制播各种形式的公益短视频、展映展播红色影视作品、制发宣传英烈教育作品等形式,开展主题党日、主题团日、主题班会、读书会、座谈会等教育活动,加强传承红色基因的主题教育和宣传,引导青年学子争做烈士精神的传承者、践行者和守护者。
(三)积极推动线上线下活动联动。各学院要积极利用网上平台重点展现广大青年学子对英烈红色革命精神的传承。积极推动网上祭扫和线下瞻仰联动,创新网上祭扫活动形式,将退役军人门户网站“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网上平台(网址:http://2019qm.mva.gov.cn)作为各学院开展褒扬纪念活动的重要阵地和重要途径,积极参与依托该平台开展的各项褒扬纪念活动,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格局。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学生工作组要加强对“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纪念活动庄严、肃穆、隆重,增强纪念活动的感染力,触动学生心灵。
(二)创新形式,提升实效。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活动方式和手段,着眼参与和互动,开展既富有特色,又有实际效果的褒扬纪念活动。倡导文明祭扫,绿色祭扫,寓宣传教育于祭扫活动之中。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应充分利用橱窗、海报、微博、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英烈精神,掀起集中开展学习弘扬英烈红色革命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的热潮。
各学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图文资料请于2019年4月19日发送至教育科邮箱,xgb-jyk@scu.edu.cn,联系电话:85401214。
四川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