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四川大学“书院之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玉章书院各相关学院、同学:
为进一步落实玉章书院 “汇一流学生,凝一流师资,融一流课程,创一流管理,出一流英才”的人才培养目标,鼓励和表彰玉章书院的优秀毕业生,激励玉章书院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拟在玉章书院2021届全体毕业生中评选“书院之星”优秀毕业生,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玉章书院全体2021届毕业生(含拔尖计划学生),共评选10名同学。
二、评选条件
“书院之星”评选要求为在道德风尚、学业成绩、创新创业、科研竞赛和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且取得一定成绩的同学。
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无违规违纪记录,考试无不及格课程(含选修课程)且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任意3项的同学可申报参评:
1.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2.在道德风尚方面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事迹得到省级主流媒体的报道。
3.积极投身专业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异(本科期间专业排名前5%);
4.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各种科研竞赛活动或积极投身创业实践,在大学生创业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5.在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如在国家正式出版的学术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有发明创造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专利;获得省级以上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者;获得“挑战杯”创新创业类大赛省级二等奖以上者;负责国家级科研训练项目并顺利结题等。
6.所负责的社团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社团活动得到市级主流媒体的报道。
7.积极组织或认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10次以上,志愿服务时数不低于50小时,寒暑假社会实践为优秀;
8.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大型活动效果好;
三、推荐程序
1、申请
(1)由学生工作部发布评选通知,相关院系做好宣传工作。
(2)申请奖学金的学生按要求填写表格,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成绩证明需上传教务处网站下载的成绩单)。成绩及所取得的各项荣誉均应在2017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9日期间获得。
2、推荐和评定
(1)各学院学生工作组通过个人申报-班级推荐-学院评审的方式对拔尖计划的申报同学进行初审,有拔尖计划的学院每个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创新人才综合培养计划学生推荐10名候选人,各学院学生工作组将候选人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学工部吴玉章学生工作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393857496@qq.com,学生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及汇总表纸质版学院盖章后交至江安校区行政楼606)。
(2)评审委员会复核学生情况,汇总四川大学“书院之星”优秀毕业生侯选学生材料。
(3)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10名获奖学生。
(4)在学工部网站上公示五天,无异议,确定最终获奖学生。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21年6月9日
四、表彰与奖励
根据评审结果,获得“书院之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同学每人可获得奖金5000元;同时玉章书院将择期举行荣誉证书颁发仪式并对获奖同学进行宣传和报道。
联系人:张老师、卿老师
联系电话:028-85996029
玉章书院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