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华友钴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设奖单位设立奖助学金的宗旨和要求,我校2020-2021学年度“华友钴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评选条件
奖项名称 |
设奖单位 |
评选条件 |
奖助标准及评选名额 |
评选范围 |
“华友钴业”奖学金 |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
在学制阶段的全日制大学生满足下列条件,均可申请奖学金。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风严谨,学习刻苦,大学期间成绩突出,特别是在大学科研实践中表现优秀者; 3、为人正直,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 4、乐于助人,勇于奉献,有较强集体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 5、获奖学生的专业成绩排名一般不低于前30%(可根据实际情况定) |
奖学金共10人,每人3000元 |
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化学工艺专业全日制研究生。 |
二、评选程序注:所有申报学生成绩均以上一学年计,科研成果和比赛获奖的计入时间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1.学院推荐
按照以上评选条件和奖助学金的相关评选程序,确定学院推荐学生。
学生须书面填写《四川大学“华友钴业”奖学金申请表》,由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学年成绩单(教务处下载,经学院教务员认定并加盖公章)、参评当年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汇总材料
请各学院按照推荐名额,于10月25日12:00前将纸质上料交至望江校区化工学院学工组233办公室,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694244502@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汇总表是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重要的评审依据,请各学院按照汇总表相关要求,认真填写。
3.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将各学院推荐名单汇总,并进行审核,确定我校推荐人选,在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设奖单位确认。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