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四川省第二届“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关于转发开展四川省第二届“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所)学生工作组:
为进一步强化警校共育,积极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打牢公安工作群众基础,由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教育厅联合开展的“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现将通知转发给各单位,请按照通知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参加,作品要求及报名方式详见附件通知。可个人投稿,也可学校集中投稿,集中投稿请各学院(中心、所)汇总后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到学工部教育科邮箱:xgb-jyk@scu.edu.cn,集中投稿的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注意:请投稿人在稿件中注明姓名、学院、年级、专业及联系电话。
附件: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二届“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联系人:张舒
联系电话:18628354627;85401214。
四川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
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二届“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
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为致敬改革开放40周年,进一步强化警校共育共建,积极推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结合《全省公安机关开展“讲述2018四川警察故事”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公安厅、教育厅定于9月至12月联合开展四川省第二届“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人民警察为人民,人民警察人民爱。警察与人民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不断涌现平凡朴素而感人至深的故事。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中国梦的践行者,他们眼中的人民警察是怎样的,他们又与人民警察发生了哪些难以忘记的过往?此次征文活动旨在通过广大学生对眼中的、身边的人民警察的描述,全景式纪实性展现四川公安警察故事,让更多的人关注人民警察这个群体,感受人民公安的职业使命和“警察蜀黍”的酸甜苦辣,更好地传递四川公安正能量。
二、组织领导
四川省第二届“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由公安厅、教育厅主办,精神文明报社、四川文明网承办。
三、参与对象
四川省高中和省内高等院校大学生。
四、活动安排
(一)作品报送(2018年9月至10月)
各地公安局联合教育局,广泛发动在校高中生、大学生参与征文活动。各学校初选出一部分优秀作品,填写《四川省第二届“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以学校为单位在10月31日前将作品电子文档统一报送至四川文明网。
报送邮件须在邮件标题上注明【第二届“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主题征文】以便查收,没有填写信息登记表的不参与评奖。报送邮箱:whjcss@163.com。联系人:施华琼、朱乔明。联系电话:028-86980290;028-80640472。
(二)作品评选(2018年11月)
组织专家对上报的优秀稿件进行集中评选,分高中组、大学组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作品奖。
(三)表彰刊发(2018年12月)。
由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为获得组织奖的学校和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部分获奖者将参加颁奖典礼。获奖作品将在中央、省級主流媒体和公安、教育系统自媒体刊登。
五、作品要求及奖项设置
(一)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质景紧围绕主题展开,参评作品体裁为记叙文、散文、小小说等类。
2.立意新,结构精巧,内容真实生动,语言精练形象。参评作品一体为作者原创。
3文字篇:大学生1500字左右。
(二)奖项设置
记叙文、散文、小小说三类体裁各设高中组、大学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及优秀作品奖5名。
对征文活动组织单位设优秀组织奖15名,根据网络投票情况设网络最佳人气奖30名,并颁发证书。
六、活动宣传报道
(一)新媒体矩阵宣传
1.征文通知下发后,在四川文明网及其新媒体平台、四川公安新媒体矩阵做好前期动员宣传工作;四川IPTV、精神文明报社其它新媒体平台及时转载推送。
2.四川文明网开设“我和警察蜀黍的故事”主题征文活动专题页面;四川IPTV、精神文明报社其它新媒体平台、中国警察网、四川公安门户网站及时转载推送活动专题页面。
3.新华网、人民网、中国警察网、川报观察、封面新闻、四川在线、四川文明网及其新媒体平台,四川IPTV、精神文明报社其它新媒体平台、四川公安门户网站开展作品推荐展示工作。
(二)纸媒宣传
征文活动结束后,荣获一、二、三等奖的征文作品以整幅版面的形式在精神文明报、教育导报集中刊发。人民公安报、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对荣获一等奖的征文作品进行选登。
(三)编辑成书。
所有获奖作品编辑成册,印制成书,作为学习宣传资料免费派发。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教育厅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