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梳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14481) 发布时间:2023/02/23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精准资助,深入推进资助育人,持续加强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梳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和规范困难认定工作

(一)总体要求:

1.请各学院采用数据分析、个别访谈、宿舍走访、联系家长、隐性摸排等方式,深入、直观地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对上学期困难认定结果进行复核和调整,做好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动态更新,进一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精准性。

2.重点关注易返贫和易致贫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孤儿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因疫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确保困难学生都参与认定,实现应助尽助。

3.按照《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19年修订)》川大[2019]7号要求的认定程序进行复核和梳理

(二)具体方式

1.新申请认定

新申请认定需在学工一体化平台中操作完成。

1)学生申请:学生进入学工一体化平台填写相关信息——从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本人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在纸质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上手写个人承诺并签字——将表格拍照上传至系统存档。

学生申请时间:3月1

2)民主评议:辅导员初审并组织民主评议,进行认定等级审核推荐

辅导员核查资料确认及完善)时间3月3日前。

辅导员初评民主评议后进行认定等级推荐)时间:3月6日-7日。

3)学院审核:学院审核推荐并线上提交至学校。

学院审核并提交时间:3月8日-10日

4)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并确定最终认定等级。

学校审核确定时间:3月13日-15日

2.调整原认定等级

调整原认定等级无需在学工一体化平台中申请,但需报送纸质版《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新增材料,由学生处审核后在平台内修改。如有调整等级的学生,请学院于3月1516点之前《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附1)纸质版及相关新增材料交至文华活动中心302室,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xgb-zzzx@scu.edu.cn。

二、排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求和问题

(一)请各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细致摸排,及时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存在的新变化、新问题、新需求,精准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就业、经济、心理、人际关系、能力等问题相对较突出的具体困难,建立工作台账,积极开展一对一的关心帮扶工作,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二)请各学院于3月1516点之前将《四川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排查情况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zzzx@scu.edu.cn注:此表须由辅导员充分掌握学生情况后亲自填写,切忌让学生填写。

各学院以此为契机,认真梳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确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准。在保障学生基本生活、学习需求的同时,加大对受助学生身心发展、道德品质培养、学业帮扶、就业指导等方面的关怀和帮助,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联系人:卓玛   帕哈尔定

联系电话:85416091   85460908

邮箱地址:xgb-zzzx@scu.edu.cn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23年2月23

 

附件

1.《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

2.《四川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排查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