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梳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精准资助,深入推进资助育人,持续加强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梳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和规范困难认定工作
(一)总体要求:
1.请各学院采用数据分析、个别访谈、宿舍走访、联系家长、隐性摸排等方式,深入、直观地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对上学期困难认定结果进行复核和调整,做好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动态更新,进一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精准性。
2.重点关注易返贫和易致贫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孤儿、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因疫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确保困难学生都参与认定,实现应助尽助。
3.按照《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19年修订)》川大学[2019]7号要求的认定程序进行复核和梳理。
(二)具体方式
1.新申请认定
新申请认定需在学工一体化平台中操作完成。
(1)学生申请:学生进入学工一体化平台填写相关信息——从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本人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在纸质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上手写个人承诺并签字——将表格拍照上传至系统存档。
学生申请时间:3月1日前。
(2)民主评议:辅导员初审并组织民主评议,进行认定等级审核推荐。
辅导员核查(资料确认及完善)时间:3月3日前。
辅导员初评(民主评议后进行认定等级推荐)时间:3月6日-7日。
(3)学院审核:学院审核推荐并线上提交至学校。
学院审核并提交时间:3月8日-10日。
(4)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并确定最终认定等级。
学校审核确定时间:3月13日-15日。
2.调整原认定等级
调整原认定等级无需在学工一体化平台中申请,但需报送纸质版《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新增材料,由学生处审核后在平台内修改。如有调整等级的学生,请学院于3月15日16点之前将《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及相关新增材料交至文华活动中心302室,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xgb-zzzx@scu.edu.cn。
二、排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求和问题
(一)请各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细致摸排,及时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存在的新变化、新问题、新需求,精准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就业、经济、心理、人际关系、能力等问题相对较突出的具体困难,建立工作台账,积极开展一对一的关心帮扶工作,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二)请各学院于3月15日16点之前将《四川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排查情况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zzzx@scu.edu.cn。(注:此表须由辅导员充分掌握学生情况后亲自填写,切忌让学生填写。)
请各学院以此为契机,认真梳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确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准。在保障学生基本生活、学习需求的同时,加大对受助学生身心发展、道德品质培养、学业帮扶、就业指导等方面的关怀和帮助,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联系人:卓玛 帕哈尔定
联系电话:85416091 85460908
邮箱地址:xgb-zzzx@scu.edu.cn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1.《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
2.《四川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排查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