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 “百佳”学生个人及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中心、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广大学生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学生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培养青年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拟开展2018、2019年度“百佳”学生个人和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百佳”学生个人和集体的表彰项目及名额
(一)“百佳”学生
1. 标兵学生,10名
2. 模范学生,30名
3. 优秀学生,60名
(二)“百佳”学生干部
1. 标兵学生干部,10名
2. 模范学生干部,30名
3. 优秀学生干部,60名
(三)“百佳”学生集体
1. 标兵学生集体,10个
2. 模范学生集体,30个
3. 优秀学生集体,60个
二、参评范围及要求
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研究生个人或集体。参评成绩、成果计入时限:学习成绩排名按2018-2019学年计,其它成绩、成果按2018、2019两年计,即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三、推荐名额
“百佳”学生、“百佳”学生干部、“百佳”学生集体各学院(系、中心、所)按参评范围总人数的2.5‰推荐,不足1名(个)的学院(系、中心、所)按1名(个)推荐。
四、评选条件
(一)“百佳”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遵守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4.勤学上进,知行合一。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异。善于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在学术研究、创新创业、比赛竞赛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二)“百佳”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遵守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热心集体工作,关心服务师生,服从和维护大局,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人格魅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在集体活动中具有很好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4.“百佳”学生干部,原则上应在学生党支部、共青团组织、学生会、班级、寝室等学生干部中产生,名额超过2名(含)的学院(系、中心、所)原则上应至少推荐1名班级或寝室干部。
(三)“百佳”学生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遵守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团结奋进,表现突出。在红色文化传承、科研学习、创新创业、防疫抗疫、脱贫攻坚、升学就业、比赛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具有模范引领的班级、寝室或其它学生集体。
4.申报“百佳”学生集体涉及跨学院(系、中心、所)的,原则上应在该集体负责人所在学院(系、中心、所)申报(申报学生集体应为3人及以上)。
五、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自下而上,层层推选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信息公布
学工部网站发布评选通知后,各学院(系、中心、所)应通过各单位网站、公告栏、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方式将评选信息向全体学生公布,确保学生人人知晓。
(二)初评推荐
学院(系、中心、所)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组织推荐工作,由学生或辅导员老师民主提议候选学生个人和集体,经过学院(系、中心、所)初评会产生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原则上初评会应由学生代表、学生干部代表、教师代表、辅导员老师、学院(系、中心、所)分管教学、科研和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
(三)学校评审
经学院(系、中心、所)审核、初评、公示后统一上报学工部,学工部、研工部组织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确定最终评选结果,并予以公示和表彰奖励。
(四)典型宣传
弘扬先进精神,树立榜样模范,学校将对获评“百佳”学生个人和集体的先进事迹开展系列宣传;充分发挥“百佳”学生个人和集体的影响力、辐射力,以榜样力量激励前行,引导广大同学比学赶超、争先创优,做新时代的有为青年;以典型精神凝心聚气,以点带面推进校风学风建设,坚持立德树人目标,弘扬时代主旋律,传递青春正能量。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申报表及汇总表
经学院(系、中心、所)审核签字、盖章后以学院(系、中心、所)为单位报送至学工部管理科(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1室),支撑材料复印件附在纸质申报表之后。
(二)电子版申报表及汇总表
以学院(系、中心、所)为单位报送至管理科邮2357142153@qq.com,电子版无需上报支撑材料。
(三)报送截止时间
2020年6月16日12:00,联系电话:85466037、85416085。
本次“百佳”学生个人和集体评选是我校深入贯彻双一流高校建设方针,落实人才培养目标,以创先争优理念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本次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的理念和价值导向,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评选推荐工作,严格审核,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视情节给予校纪处分。
本次评选解释权归党委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
附:1.各奖项申报表
2.各奖项申报情况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