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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大学2021-2022学年学习“进步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学生发展辅导中心 浏览次数:(14585) 发布时间:2022/11/17

为鼓励学生直面挑战、好学奋进、勇争前列,展现四川大学优良学风,促进学生个人成长,特评选四川大学2021-2022学年学习“进步之星”。

一、主办单位

四川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

二、评选对象

四川大学二年级(含)以上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鲜明。树立远大理想,担当时代责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新时代大学生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在校期间,努力奋进钻研,学思创新结合,在学习过程中不断突破自我,进步明显,参评学年内必修课加权成绩排名春季学期相较于秋季学期进步30%或有值得推广的学习方法

3.践行积极健康的学习和生活方式,与同学交流融洽、互助共进,对营造好学奋进的学习氛围、激励学生志存高远等方面有导向和示范作用且事迹典型;

4.参评学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无受到处分;

5.参评学年无课程考核不及格。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1.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基本原则,完成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在广泛征求学生、教师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学院(系、中心、所)评议并公示推荐名单;

2.各学院推荐学习“进步之星”候选人1-2名,四川大学2021-2022学年学习“进步之星”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进行评选;

3.四川大学2021-2022学年学习“进步之星”共评选10名,每名同学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2500元;学习进步优秀奖20名,每名同学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

五、材料报送

1. 报送截止日期:2022年11月30日16:00

2. 报送材料:将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四川大学2021-2022学年“进步之星”推荐表》(见附件,双面打印)以及相关材料统一提交至学工部学生发展辅导中心(望江文华活动中心301室)。 

3.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5460907


党委学生工作部

教务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