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0-2021学年四川大学本科生校内助学金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学校决定对本学期困难学生摸排工作中新认定的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助学金的标准发校内助学金,对调整等级的困难学生以最新认定的等级调整发放国家助学金。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本学期新认定的困难学生,调整等级的困难学生。
二、发放标准:
1、对新认定的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助学金的等级标准发放5个月的助学金,具体发放金额为:一般困难按照三等的标准发放1100元(220元/月*5),困难按照二等的标准发放1650元(330元/月*5),特困按照一等的标准发放2200元(440元/月*5)。
2、对调整等级的困难学生,按照最新认定的困难等级调整发放国家助学金。具体发放金额为:一般困难按照三等的标准发放220元/月,困难按照二等的标准发放330元/月,特困按照三等的标准发放440元/月。
三、发放方式:
由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从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中筛选出相应的学生名单,待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于近期经学校财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助学金全额发到符合条件学生的银行卡中,请名单上的同学尽快在财务处酬金系统和学工一体化平台上完善自己的银行卡信息。
四、公示时间:
现面向全校将《四川大学2021年本科生校内助学金初选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3日-4月15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实名联系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
校内助学金体现了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和支持,请各学院通过形教课等形式对相关政策予以宣传,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学生的感恩励志教育和社会责任教育。
联系人:卓玛 联系电话:85416091邮箱地址:xgb-zzzx@scu.edu.cn 。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