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周大福奖学金”评选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支持四川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奖励和资助在校优秀学生奋发学习,周大福捐资设立四川大学“周大福奖学金”。根据协议要求以及学校奖助学金评选相关规定,现将“周大福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推荐名额
根据捐赠方的意愿,本年度将在商学院及经济学院部分专业的大二、大三年级本科生中开展评选工作,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学 院 |
年级 |
推荐专业及名额 |
商学院 |
2018级 |
市场营销:2人; ACCA: 7人 |
2019级 |
市场营销:2人; ACCA: 8人 |
|
经济学院 |
2018级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5人; 国民经济管理: 3人 金融工程:8人 经济学:5人 |
2019级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4人; 国民经济管理: 4人 金融工程:7人 经济学:5人 |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一等奖,6000元/人,大二、大三年级各 6名,共计12名;
二等奖,5000元/人,大二、大三年级各10名,共计20名;
三等奖,4000元/人,大二、大三年级各4名,共计8名。
三、评选条件
1.必须为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未受过违纪违规处分;
3.诚实守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4.在校期间学习努力,勤于钻研,成绩优异,无科目不合格,在本专业上一学年(2019-2020学年)总成绩排名前50%;
5.综合素质测评年级排名前50%;
6.2019-2020学年已获得其他社会奖学金的学生,则无法再参与周大福奖学金评选。
四、评选程序
1、申请
(1)由学生工作部发放评选通知,各院系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2)申请学生进入学工一体化平台“奖优申请-社会奖学金-当前批次名称” 中选择“2019-2020学年周大福奖学金”板块进行申请。按照相关的要求在不同的申请部分拍照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成绩证明需上传教务处网站下载的成绩单),否则无法提交。成绩及所取得的各项荣誉均应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获得。
2、推荐和审定
(1)学院组织班级民主评议,要求在评议、总结的基础上,每个学生均需在德育方面接受班级的群众评估,作为组织鉴定和评选的重要根据。
(2)经过班级民主评议,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学生处核定的名额择优选出该学院奖学金的推荐人选。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内进行审核,并点击“提交学校”上报推荐的学生。
(3)学生处复核,汇总选学生材料。
(4)捐赠方将于近期面试候选人(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将另行通知),确定奖学金初选名单。
(5)学生处网站对初选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确定获奖学生。
五、其他事项
1. 请学院于2021年3月18日16:00前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
2.根据捐赠方的要求,请相关参选学院填写附件1(周大福奖学金参评推荐表)、2(推荐汇总表),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认可,加盖学院公章,在2021年3月18日16:00前提交纸质版至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gb-zzzx@scu.edu.cn。
3. 学生填写申请信息时需要上传相应附件之后才能提交。请同学们务必在平台中拍照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 迪丽达尔
电 话: 028-85401281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