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各同学:
根据《四川大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暂行办法(修订)》(川大学[2014]15号)和教育部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实施国家资助的相关工作要求,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宣传
各学院要按照川大学[2014]15号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工作,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及时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让退役复学学生及时申请学费资助。
二、学生申请材料准备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需登录全国征兵系统(网址: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完成相关审核流程后,将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注: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应征入伍时必须办理停贷手续。
退役复学学生需填写《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完成相关审核流程后,将原件和退役证复印件交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详细政策内容及具体办理流程请仔细阅读附件。
申请材料请学生于10月25日之前提交到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资助中心办公室地点及电话:
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室,028-85468661
江安校区:16舍对面(游泳池看台背面),028-85998965
联系老师:帕哈尔定
快递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学生处文华活动中心302办公室(邮编:610065)
四川大学学工部
2018-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