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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补充条款》签署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7580) 发布时间:2021/06/22


各学院、各同学:

为规范和方便各高校与其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顺利签署银校间的合作协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金融部统一制定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补充条款》(格式文本)(以下简称《补充条款》,详见附件1)。现需与申请并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签订《补充条款》,现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对象

2020年收到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包括新贷及续放贷款),具体名单由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发送至各学院。

二、签订安排

1、现场给同学们提供《补充条款》,一式三份;

2、分为毕业生场次和非毕业生场次,其中毕业生场次1个,非毕业生场次分为江安和望江共3个场次; 

3、参加签订现场时请带上自己的原借款合同。

三、签订时间及地点

毕业生场次2021年6月23日周三早上9:00-12:00  地点:望江基础教学楼C202

非毕业生场次:  

望江

时间: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地点:基础教学楼C201

场次1

时间:2021年6月26日星期早上9:00-12:00

灾后、文新、网安、

艺术、外国语、软件、马克思、历史、空天、建环、计算机、法学、化工、物理、

地点:综合楼C404

场次2

时间:2021年6月26日星期下午14:00-18:00

生科、轻工、商学、

经济、机械、化学、

药学、临床、口腔、

基法、公卫、公管、

高分子、电子、电气、材料、水利、数学

地点: 综合楼C404

备注:原则上同学需要参加对应场次,但也可自行选择任意一个场次签订《补充条款》。

四、特别说明

1、《补充条款》需要填写的合同签订时间以及合同编号请务必查看自己的原借款合同后填写;

2、2020年贷款同学的合同可通过中国银行APP查看,步骤为: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选中2020年新办贷款的流水—点开右箭头—查阅电子合同—点开右上角就是合同编号;若2020年贷款同学的借款合同已遗失,请提前联系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查找;

3、若同学近期不在校,请自行下载附件并双面打印,填写后及时邮寄到学生资助中心进行汇总;

4、若同学在川大读书期间办理过两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有两份借款合同,则两次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编号都需要写上,上下并列;

5、签名务必手写,手印要按在签名上,保证手印螺纹清晰

五、联系方式及报送地址

联系人:帕哈尔定

联系方式:028-85460908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办公室

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联系方式:028-85460136  307020803(QQ)

附件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补充条款》(格式文本)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