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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预科生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作者:学生资助中心 浏览次数:(16761) 发布时间:2021/09/09

各学院:

为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确保认定工作有序进行,即将开展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预科学生认定。根据上学期末认定工作的开展情况,现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2021级全日制本科、预科家经济困难学生以及需要进行补充认定的其他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认定程序

新生年级同学按照新申请类型的步骤进行认定。同时,学校将在系统内开通非新生年级的认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参与认定。请需补充困难认定的同学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新申请类型或者续申请类型的步骤进行认定。

具体流程详见学生工作部网站202179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http://xsc.scu.edu.cn/Website/XG/Home/Detail?npVCXJmTU-kgkhPQEX1Doa9dXe3JF-m2GyAzmjYT_MzLfo_-TLEgzxSzygZ4_zHDeWtt4X6hhOmvPeqonSl20Q==.shtml

三、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即日起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困难认定的宣传工作,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内按要求填写申请。学生将导出的《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学院存档。

2、914日下午4点前,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内完成学生申请、辅导员资料审核。

3、915日,平台赋分,并给出初步认定结果建议。

4、916日至920日,辅导员指导民主评议小组开展民主评议,根据民主评议的结果对困难等级进行复核,并由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在平台内提交

5、921日至923日,学校审核。

四、注意事项

1、非新生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需调整认定结果,请填写附件《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于923日前交至学生部学生资助中心。

2、参与认定的同学填写相关信息时务必准确,详细,以便平台能够较为精准地赋分和推荐等级。

3、请辅导员老师参考系统推荐的等级,并结合民主评议的结果,进行初步的认定等级推荐。

4、请学院严格按照认定时间节点安排开展工作,以免影响学生的困难认定进程。

附件:学生申请认定流程图

      四川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

联系人:卓玛    帕哈尔定

联系电话:85416091     85460908


学生工作部

 二O二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