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批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22887) 发布时间:2020/10/30


各学院:

根据设奖单位的要求,2020年第二批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1、公布评选信息

学院须通过形教课、学院公告栏、网络等多种方式将各奖项评选信息向全体学生公布,确保宣传和动员工作到位,让学生人人知晓。

2、申请

申请学生进入学工一体化平台“奖优申请-社会奖学金/社会助学金-当前批次名称” 中选择2019-2020学年拟申请的奖助学金板块进行申请。按照相关的要求在不同的申请部分拍照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成绩证明需上传教务处网站下载的成绩单),否则无法提交。

3、推荐和审定

1)学院组织班级民主评议,要求在评议、总结的基础上,每个学生均需在德育方面接受班级的群众评估,作为组织鉴定和评选的重要根据。

2)经过班级民主评议,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学生处核定的名额择优选出该学院奖学金的推荐人选。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学院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内进行审核,并点击“提交学校”上报推荐的学生。请相关学院务必按照“附件四川大学2020年第二批社会奖助学金评选项目一览”中的推荐条件及名额进行报送。

3)学生处复核,汇总各项奖学金学生材料。

4)学生处召集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获奖学生。

5)在学生处网站上公示三天,无异议,最终确定获奖学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及推荐名额参看“附件四川大学2020年第二批社会奖助学金评选项目一览”,在职研究生不参加评选。

三、成果计入时限

除新生外,其他年级学生的课程成绩均以上一学年计,科研成果和比赛获奖的计入时间为201991-2020831日;发表的论文须见刊,并在系统中拍照上传。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报送材料

1、推荐学生在学工一体化平台中填写完相关信息,辅导员审核通过后,可由学院审核后在“奖优申请-查询及打印”板块里面查询学生信息并导出自动生成的《四川大学XXXX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直接打印,加盖公章后报送,于11616点前交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望江文华活动中心302室)。

2、学生填写申请信息时需上传相应附件之后才能提交。请同学们务必在平台中拍照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3、根据刘光文水文科技教育基金的要求,请相关参选学院将填写附件2-5,提交纸质版,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gb-zzzx@scu.edu.cn

根据2020年资助工作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本次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全部流程将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内完成。请各学院按照平台的操作流程,完成此次评选工作。

五、其他注意事项

学院评审小组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把好推荐学生的初审关,特别是可连续资助的奖项,务必审查好家庭困难状况的真实性,同时注重学生品行和学业的考察。助学金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承诺在获奖后参加相应的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社会奖助学金是社会爱心人士,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事业单位为帮助、支持我校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成才而成立的,是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三观”,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全面成才,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形成的重要的奖励机制和资助机制。评选推荐的工作重大,政策性强、时间紧,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各项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迪丽达尔

电话: 028-85401281

邮箱地址:xgb-zzzx@scu.edu.cn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办公室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