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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与再贴息协议相关工作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13172) 发布时间:2019/05/31

各位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学:

按照你和中国银行双流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在毕业离校前或者是贴息截止日期来临之前须签订还款协议,如果你将继续进入更高学历学习另需办理再贴息协议以延长贴息时间,才能顺利离校。以下是对协议签订的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1还款协议对象

20196月毕业曾办理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以下简称贷款同学)和银行贴息截止日期为20197的贷款同学。

2、再贴息对象

2019年6月毕业但是将于20199月进入更高学历阶段学习的贷款同学和贴息截止日期在2019731日及以前的非毕业年级的贷款同学。

二、办理流程

1、请贷款同学自行前往四川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以下简称贷款办)签定还款协议,涉及再贴息的贷款同学还需签定再贴息协议。

2、填写《四川大学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资料确认告知书》。

3、贷款办审核材料并汇总提交银行。

三、办理时间

截止日期:2019610

四、材料准备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借款合同。

3、因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需要办理再贴息的同学需提供录取通知复印件或录取证明原件(拟录取证明无效,银行不予认可)。

4、就业协议书(有则提供)。

5、中国银行还款账户余额在300元以上的记录凭条。

6、若原中国银行账户注销或遗失,需要办理更改还款账号的,请及时到中国银行任意网点办理一张借记卡,作为新的还款账户使用,并更改系统中的还款账号,并填写《个人贷款授后变更申请审批表》(由中国银行提供)。

五、提前还款

中国银行支持部分提前还款和全额提前还款,可以通过银行柜台、网银和手机银行完成还款操作。全额提前还款的同学在还款时必须核对自己结清贷款时还款金额与还款协议中的贷款金额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必须跟学校和银行核实清楚,以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

六、贷款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江安校区:西园十七舍10单元102室,028-85990861

望江校区:北园五舍111室,028-85460136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1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