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
为帮助和奖励在内地高等院校就读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家境贫寒的大学本科生完成学业,成长为国家栋梁之才,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在我校设立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现将我校相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标准及评选名额
奖励人数30人(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1人),奖励金额6000元/人,在校期间10个月,每个月发放600元。
二、评选范围
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基金会将通过接受资助的大学对获奖学生每年进行考核,合格者可在本科阶段,连续享受三年奖学金。
注:所有申报学生课程成绩均以上一学年计,科研成果和比赛获奖的计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三、奖励标准及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立志振兴中华,毕业后志愿服务祖国建设;
2.学习刻苦,品学兼优,遵纪守法,勤俭诚信;
3.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学校所在城市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申请学生进入学工一体化平台“奖优申请-社会奖学金-当前批次名称”中选择“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进行申请。
(二)申请材料提交
请按照相关的要求清晰拍照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成绩证明需上传教务处网站下载的成绩单),否则无法提交。
(三)推荐和审定
1.辅导员组织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核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报学院审核;
2.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按照核定的名额择优选出该学院奖学金的推荐人选,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内进行审核,并点击“提交学校”上报推荐的学生;
3.学生处组织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获奖学生;
4.在学生处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设奖单位进行最终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学生。
以上第(一)(二)项请申请学生于10月10日前通过学工一体化平台线上完成。
五、报送材料
推荐学生须在学工一体化平台中填写完整相关信息,辅导员审核通过后,可在学院审核后的“奖优申请-查询及打印”板块里面查询学生信息,导出并打印自动生成的《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申请表》,加签字、盖公章后,于10月13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帕哈尔定
联系电话:028-85460908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办公室
电子邮箱:xgb-zzzx@scu.edu.cn
四川大学学生处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