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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7380) 发布时间:2021/09/13

各学院、各中心所: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对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最新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22届毕业生中符合以下六类学生之一(本、硕、博全日制学生,不含自考和成人教育类学生),均可申请。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三)残疾毕业生;

(四)本人为特困救助供养的毕业生;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指父//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残疾);

(六)本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和校园地)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500/人,每位毕业生只能获得一次(本科毕业时若已获得该项资助,研究生毕业时不再重复获得),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重复获得。    

三、补贴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在学工一体化平台上求职创业补贴板块提出申请,根据申请补贴类别上传相应的电子版材料。线上申请流程为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提交,学院审核结束后请务必要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内进行提交。

填写完成后,毕业生需将纸质版材料交给学院汇总,包括《成都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以及低保证复印件、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证明/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补充说明

1、符合要求的2022届毕业生,升学读研、就业、创业均可在学工一体化平台中进行申请,纸质版材料在924日下午4点前(因学工部网站维护推迟至24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

22022届毕业生不能申请,以是否于2022年获得毕业证为准。

32022届毕业生中不属于规定要求的低保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特困救助供养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六种情况之一的,不能审核通过。

4、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证件时间属于本学历层次就读阶段或脱贫但继续享受政策,或明确该学生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属于城乡低保家庭的证明材料,并能明确说明学生本人与证明材料之间的关系。

5、关于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如申请人在残联部门开具贫困残疾证明确实困难情况下,可按模板出具书面承诺(参考模板已在2022届毕业生资助的辅导员交流群中共享),写明家庭中残疾人的具体信息、困难情况和亲属关系,学生本人签字承诺。

6、关于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如学生为孤儿,可由本人出具书面承诺,不必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7、提供各类佐证材料,如助学贷款、建档立卡贫困证明、低保证等,一定要明确该材料有效期或贷款合同签订期间时间处于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如建档立卡或低保属于脱贫但继续享受政策的情况也符合要求。如一名学生是本科签订了助学贷款合同,研究生毕业来申请求职补贴,是不符合规定的,应于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本科毕业时申请求职补贴。

联系人:王丽梅    帕哈尔定

联系电话:85401216   85460908

联系邮箱:xgb-zzzx@scu.edu.cn

 

 

           四川大学学生处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