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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大学2021年“学子家乡行”专项志愿服务活动总结表彰的通知

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8786) 发布时间:2021/03/22

各单位、全校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四川大学2021年“学子家乡行”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学工部、教务处(招办)和校团委联合组织开展了以“川越精彩·大爱筑梦”为主题的相关实践活动。三千余名川大学子组成近五百支团队,满怀对川大的热爱回归故土,他们深入中学和社区,从宣传川大、助力高考、数据调研以及扶贫调研、宣传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等四个方面展开工作,为家乡学子梦圆高考及提高川大美誉度做出了积极贡献,展现了川大校风与学子风采。主办部门决定对活动深入总结,并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队长、优秀队员和优秀指导教师等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在活动开始前获得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期圆满完成实践活动并提交团队总结的团队成员与指导老师。

二、奖项设置

1优秀队长:主动担当,积极配合指导老师,团结带领团队成员策划并完成了形式新颖、主题突出、效果良好的实践活动。优秀队长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完成实践活动团队总数的50%

2优秀队员:积极配合队长完成团队任务,在实践过程中对团队组织、方案策划、联络沟通、现场展示等其中部分环节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优秀队员数量不超过完成实践活动总人数的30%

3优秀指导教师:各单位推荐1名优秀指导教师。

三、评选程序

1、个人提交申请

申请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326日中午12点。依据报名渠道的不同,分为三种方式提交申请表格。

a.通过招生办公室服务号“川小招”报名的同学,在报名系统内提交评选申请表;

b.通过学工部报名的同学,将申请表格以“优秀队长/优秀成员+姓名+学院+学号”命名,发送至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邮箱xgb-zzzx@scu.edu.cn(此前报名邮箱)。

c.通过匹兹堡学院报名的同学,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zhurong@scupi.cn

2、学院评选

各学院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寒假实践活动实践成果考评建议标准(附件1)开展评选,491200前提交评选结果。

3、学校审核

 学工部、教务处(招办)、校团委将审核学院的评选结果,并予以表彰。

四、注意事项

1、各实践团队提交材料将作为此次实践活动的评优主要参考内容。

2、希望各学院重视材料收集、典型事例挖掘和经验交流,为今后继续开展此类活动打下基础。

附件:

            1四川大学2021年“学子家乡行”专项志愿服务活动实践成果考评建议标准

            2四川大学2021年“学子家乡行”专项志愿服务活动优秀队长申请表

            3四川大学2021年“学子家乡行”专项志愿服务活动优秀队员申请表

                                                         

                                                               四川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川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共青团四川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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