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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校征集四川省第十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作品的通知

来源/作者:艺教中心 浏览次数:(3705) 发布时间:2023/05/06

各学院(系、中心、所),全校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四川省第十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学校于近日启动了我校参加四川省第十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并制定了校内工作方案。经学校专题会研究决定,本次展演作品校内征集采取面向全校征集和定向征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学校美育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作品征集工作,现将面向全校征集四川省第十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作品的通知公布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用美育浸润心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理想信念、砥砺报国之志。

(二)坚持面向全体。扩大活动覆盖面,鼓励特色发展,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形成“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三、活动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在华留学生可参照上述分组。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不可跨校组队。

四、作品要求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四)设计作品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五、作品报送

(一)电子稿提交

参赛者请于 2023年5月26日24:00前提交电子稿,将作品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scuyishutuan@163.com,邮件与附件以“学院专业+作品类别+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方式命名。平面或立体作品均以JPEG图片格式发送,单幅图片不小于2M。参赛作品均附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尺寸、材料和创作过程介绍)。

(二)实体稿提交

根据5月底电子稿评选结果,组织方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作者提交实体稿,作品不用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需在作品背面注明:作者姓名、作品主题、所在院系专业、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附创作说明。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校内评选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流程

学校美育工作办公室将会同美育教指委,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按照甲组、乙组,分别进行校内评奖,颁发校级荣誉。

电子稿评选阶段:5月底

实体稿评选阶段:6月初

作品展示阶段:6月中旬,汇集优秀作品进行网络和线下展示。

作品报送省级展演阶段:7月初

    (二)奖项设置

设置校级甲组、乙组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照5%、10%、15% 进行评选。在本次校级比赛中获一等奖的作品,将择优报送参加四川省第十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七、联系咨询

联系人:学工部艺术教育中心 令狐老师

电话:85401950

参赛咨询QQ群:627749450

 

 

四川大学美育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