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初评名单》的公示
各学院、各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拨付工作的函》(新教函【2019】974)的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结合学生困难认定的情况,现将原定的助学金发放标准调整为一等1300元/人、二等700元/人、三等500元/人,并初步确定我校2019-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受助学生名单。现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详情参阅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17日。
公示期间请学生认真核对自己的学号和姓名,保证正确性。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 帕哈尔定
联系电话: 85460908
电子邮箱:xgb-zzzx@scu.edu.cn
附件:《2019-2020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初评名单》
四川大学学生处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