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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大学2018年度学生工作系统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综合科 浏览次数:(2882) 发布时间:2018/12/17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在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学生工作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精神。一年来,广大思政教师任劳任怨、忘我工作,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保证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促进了学生的成长成才,为学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新的伟大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此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成绩斐然的先进个人。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思政教师在学生工作中勤奋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经研究决定在全体在岗专职思政教师中评选、表彰“四川大学2018年度模范思政教师”、“四川大学2018年度优秀思政教师”以及“四川大学2018年度学生工作系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四川大学2018年度学生工作系统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四川大学2018年度学生工作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个人”、“四川大学2018年度学生工作系统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教育先进个人”、“四川大学2018年度学生工作系统学生关心帮扶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评对象及要求:参评者要求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在岗的专职思政教师。在2018年度已经获得相应系列校级及以上表彰(如五粮春思政教师奖、唐立新优秀辅导员奖、四川省优秀辅导员等)的同志不再参评模范思政教师、优秀思政教师。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全体辅导员根据学校和学院的具体工作安排,结合思政教师工作要求和年终考核考评,对2018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关奖项的评比推荐。

三、模范思政教师及优秀思政教师推荐候选人选总的比例按各学院在岗专职思政教师实际人数的15%的比例(按照四舍五入原则)计算,学院专职思政教师人数少,按比例计算后不足1的可推荐1人。其中,模范思政教师推荐候选人选每学院最多推荐1名,也可不推荐。

各单项奖推荐人选总比例,按照每个学院实际思政教师总数的25%计算,计算方式同上。

以上各奖项不重复推荐,每人只能推荐参评一个奖项。推荐候选人选须提交“四川大学2018年度学生工作系统评优申报推荐表”(见附件1)并在申报推荐表中注明推荐类别。各类推荐候选人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各学院推荐表格和公示材料务必于20181228日前交学工部综合科(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1办公室),并同时将电子版发至xgb-zhk@sc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各学院推荐情况经过相关职能部门评审、公示以及审核后,产生2018年度学生系统评优表彰名单。

 

附件1:四川大学2018年度学生工作系统评优申报推荐表

附件2:四川大学2018年度学生工作系统评优学院推荐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