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中心所: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38号)】要求,我校将开展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及发放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23届毕业生中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符合以下六类学生之一(本、硕、博全日制学生,不含自考、定向和成人教育类学生),均可申请。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三)残疾毕业生;
(四)本人为特困救助供养的毕业生;
(五)脱贫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六)本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每位毕业生只能获得一次(本科毕业时若已获得该项资助,研究生毕业时不再重复获得),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重复获得。
三、补贴申请流程
(一)线上平台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在学工一体化平台中求职创业补贴板块提出申请,过程中需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图片提交
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材料。
2.其他材料提交
(1)院校协助提供(信息来源: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学校学工部、研工部分别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批量导出符合申报条件的本、研学生名单,提供给学院。在系统导出名单中的同学(学校将通过微服务推送通知),不需要学生本人提供证明材料,可勾选“院校协助提供”,由学校统一出具证明。
(2)自主提供 (户籍地或生源地主管部门出具)
不在系统导出名单中的同学,请勾选“自主提供”,由学生本人按照附件(附件1.自主提供申请类型所需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自行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纸质材料提交
学生需准备以下纸质材料并及时提交给学院:
1.学工一体化平台中导出《成都市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纸上);
3、勾选“自主提供”的学生需提供相应申请类型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请各学院收齐符合条件的所有本科、研究生学生纸质材料,并于10月20日下午4点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
四、其他说明
1.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申请,因学籍异动等原因提前或延后毕业、硕转博不毕业的学生(即不属于2023届毕业生),不符合申请条件。
2.曾获得过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学生,不再重复申请(上传成都市申报系统时将会筛查审核)。
3.申报学生在毕业年度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记录的,不得申报此项补贴。
请学院广泛宣传,让学生及时获取信息,根据系统导出名单精准提醒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获得求职创业补贴。
联系人:王丽梅
联系电话:85401216
联系邮箱:xgb-zzzx@scu.edu.cn
联系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302室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江安校区游泳池看台旁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四川大学学生处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