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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院2015级本科生彭超荣获“全国自强模范”称号

来源/作者:法学院 浏览次数:(9860) 发布时间:2019/05/28


2019年516日上午,第六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在京举行,四川大学法学院学生彭超等全国167名残疾人荣获“全国自强模范”称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大会代表,向他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为推进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再立新功。

彭超为四川大学法学院2015级本科生。他6岁时因高压电击失去双臂,经鉴定为肢残一级,但他乐观面对生活,学习上勤奋刻苦、生活上自强不息,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通过艰辛训练学会用脚穿衣、吃饭、写字、打字等,实现了基本自理。2016年,彭超在央视节目《中国诗词大会》中力压群雄,成为该节目首位擂主。大学期间,彭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用真诚与爱传递青春正能量。

下午3时,彭超作为“全国自强模范”代表之一围绕“弘扬残疾人与自强不息精神,传承扶残助残传统美德”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

据悉,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每五年举办一次,是我国给予残疾人事业战线突出贡献者及集体的最高褒奖。